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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编辑:连燕华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2日    点击数:

一、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1.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

2.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文科处将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后择优报出。学院必须对进行推荐的成果进行排序。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材料需经由文科处审核后统一上传。个人用户无上传权限,无需注册个人账户。

2.申报者可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各申报学院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各申报学院须在指定截止日期前将本学院申报材料提交至文科处。


三、申报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校内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2022年12月16日上午10点前

各申报学院对拟申报成果进行统计,提交《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到文科处,电子版至1165770319@qq.com

2022年12月26日上午10点前

各申报学院对申报者进行指导,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提交至文科处。仅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1165770319@qq.com

2022年12月30日

文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上报成果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2023年2月3日上午10点前
申报学院将申报一览表1份(指报送教育部的成果,见附件5)电子版、最终定稿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1165770319@qq.com;由文科处统一填报系统。

2023年2月20日上午10点前

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稿材料,提交至文科处。

2023年2月22日

文科处统一上报纸质材料至省教育厅


四、电子申报材料要求(命名方式:院系+申报学科+姓名+教育部奖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

1.《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2.申报成果(统一用PDF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PDF格式)


五、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注:《申报评审表》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和WPS;如果《申报评审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评审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评审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联系人:连燕华  电话:63718590

文科处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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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6373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