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前期预备通知基础上,现将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新时期科技体制改革,谋划“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思路与对策,为全省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
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一)重大项目
1.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思路举措研究
研究内容: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浙江科技创新总体成效,准确把握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内涵特征、衡量标准,深度剖析“十五五”时期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面临的问题与需求,聚焦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四梁八柱”,凝练浙江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总体思路、指标体系和发展目标,精心谋划路径、赛道、布局、抓手,为浙江着力破解高质量发展新的“成长烦恼”,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强劲支撑。
2.前沿领域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
研究内容:借鉴发达国家推动前沿技术创新的典型做法,研究前沿技术孕育、成长、演进及爆发的模式与路径,探索符合前沿技术创新特点和规律的技术监测与识别、遴选方法和科研组织模式,以及前瞻性治理模式。针对浙江省科技与产业发展实际和需求,研究提出推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生物科技、新能源等前沿技术创新的总体思路和政策举措,以及培育未来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的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和举措建议,为管理部门提早捕捉、孕育和推动前沿技术创新、提升重大创新方向前瞻布局能力提供参考借鉴及决策支撑。
3.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全面回顾我省区域创新发展历程,梳理我省区域创新发展总体情况,对照国内外先进创新区域发展现状,系统分析我省区域创新优势和劣势,剖析存在问题短板的深层原因,从积极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完善科创走廊体系建设、谋划杭州湾科技创新发展带等方面,研究提出我省提升区域创新能级的思路与建议。
4.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当前国内外各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现状和趋势,总结经验做法,构建当前形势下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机制;深入分析科技与产业创新链条有序衔接、互动融合的内在逻辑与有效路径;研究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上提出浙江省深化双链融合模式和路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对策建议,以及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改革、重大政策。
5.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以浙江科技金融体系为对象,在总结科技创新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梳理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资本市场等支持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现状,分析当前金融资源在支撑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的系统性建设方案;研究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推动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快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的对策建议和有效路径。
6.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国外先进地区和兄弟省市经验做法,系统梳理浙江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现状及优势短板,理清堵点和难点;研究高效统筹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育,构建一体化推进场景;对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四链融合的关键节点开展分析,积极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实质性贯通的主要思路、突破路径和落实举措,提出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建议。
(二)重点项目
1.科技创新统筹体制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省委科技委职能,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方面的统筹,提出浙江构建协同高效的科技管理决策指挥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的工作机制和对策建议;聚焦省级行业部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开展行业领域科技项目的共性分析,提炼差异化需求,提出统筹开展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对策建议;建立行业部门协同开展攻关需求凝练、科技项目实施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的思路与建议;开展农业、海洋等领域科技创新实践研究等。
2.浙江省“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研究
研究内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态势及国内外科技创新形势研判,总结“十四五”时期我省科技创新总体成效,梳理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前瞻性研究“十五五”时期我省科技创新发展总体要求、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围绕基础研究、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卡脖子”关键技术突破、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等提出“十五五”时期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
3.新时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思路举措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总结兄弟省市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进经验;分析浙江省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经验、不足,研究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研究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举措和建议;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全领域布局、全链条部署,加强科技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统筹协调的方法路径和工作举措。
4.完善高水平大学科技创新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我省加快推进“双一流196工程”的建议研究;研究支持高校参与建设大科学装置和前沿交叉学科等大型科研平台的思路与对策;研究支持鼓励高校跨学科、跨院所开展联合攻关的制度机制;研究我省职业教育匹配产业结构、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布局体系及其实现机制;研究职业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作用机理与实施策略的研究等。
5.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省委新春第一会部署、“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目标任务等,剖析我省科技人才现状,提出我省科技人才引育布局等建议;梳理国内外先进地区科技人才引育、评价、支持等政策机制,提出我省支持科技人才力量集聚的政策建议;研究打造战略科技人才浙江方阵,完善浙江海外引才用才、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组织实施保障机制;我省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对策研究;支持人才规范有序流动机制的对策研究;我省卓越工程师培养成长机制研究;前沿交叉医学实战人才的超常规培养场景案例研究等。
6.强化有组织基础研究的机制、路径和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当前浙江基础研究的组织化协同化程度和科技资源配置情况,对比兄弟省市和国外先进地区基础研究的现行做法,梳理浙江基础研究的优势条件,总结浙江有组织基础研究中存在的堵点卡点问题,探究有组织基础研究的提升机制、优化模式、实现路径,并提出可落地的对策建议。
7.优化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机制的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总结国内外科研机构和兄弟省份在重大科技专项中推行“两总制”等有组织科研的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启示。探究在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过程中,如何加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并落地转化,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结合科技部门机构改革,研究提出浙江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的思路与建议。
8.高能级科创平台体制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完善新型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体系、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布局的研究;研究建立以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创平台评价、鼓励、支撑、调整机制;省重点实验室体系优化提升的对策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和建设机制研究,产业驱动、需求导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运行机制研究;我省新型科研事业单位改革思路与举措研究;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等。
9.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梳理浙江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现状及优势短板,借鉴国内外和兄弟省市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上浙江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的主攻方向、路径举措;以科技领军企业为研究对象,深度剖析我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现状、主要做法、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对标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和有关省份培育经验做法,提出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目标的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壮大思路与对策;借鉴国内外创新联合组织的典型案例和发展经验,分析创新联合体的概念内涵和运行特征,提出我省下一步更好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的运行模式,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10.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提出我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研究我省传统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提出下一步推进我省历史经典产业科技赋能、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思路举措;研究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和制约因素,前瞻性提出浙江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重点领域、细分赛道、路径方法、生态培育和对策建议,在打造智能物联产业集群、以人工智能驱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通用人工智能企业开源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思路对策研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路径研究。
11.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构建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的重要意义,总结梳理我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技术市场建设、高校院所改革等成果;比较分析上海、广东、江苏等地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和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启示,剖析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我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构建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的目标任务、重要路径和对策建议;从体制机制上探究问题,研究提出我省高校、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方案。
12.以制度型开放推动科技合作改革思路和举措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浙江对外科技合作的堵点、卡点和难点,研究如何从制度、法律、规则、标准等方面系统推进科技领域制度性开放,提出围绕对外科技合作开展系统集成制度创新的路径和对策,探索提升浙江在科技领域的标准、知识产权、认证认可等方面话语权的思路和具体举措,开展浙江对外科技合作风险预警和防范对策、出海浙企的专利保护等研究。国际大科学计划管理运行机制和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思路研究,扩大科技创新体系开放程度,推动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等创新要素流通,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对策研究。
13.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研究创新文化的结构体系、建设任务和培育路径,系统梳理国外和先进省份培育创新文化的思路和经验做法,聚焦科研诚信、科技监督体系、科技伦理等开展研究,加强作风学风建设,积极探索科技激励机制,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提出我省建立弘扬科学家精神常态化工作机制的研究建议。围绕创新文化生态建设,提出进一步深化数字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构建环境健康友好创新体系等思路举措。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科技手段赋能艺术、教育等协同发展的思路举措。
(三)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选题范围包括:探索新时代科技党建品牌创建实践和路径研究;国内外创新政策跟踪比较研究,我省科技政策靶向研究及评价体系构建研究;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研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凝练与实施机制研究;健全浙江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研究;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研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现状及对策研究;战略人才力量培养路径研究;科技监督和科研诚信体系、科技绩效评估、科技伦理治理研究;科学技术普及等创新环境与创新文化建设研究;国际国内科技合作机制研究;科技安全风险监测和应对体系研究;科技支撑共同富裕研究;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对策研究;其他与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制度调整、组织管理优化、资源要素流通、治理体系提升等相关的选题。
研究期限为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及审核原则
(一)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能胜任重大决策研究任务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和顺利实施项目的保障能力。项目申报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如非项目申报单位全职研究人员的,应出具履约承诺(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承诺投入申报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全时工作量的50%以上。
(二)申报书要求。项目申报书应紧扣选题范围,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实践性,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
(三)限项要求。我校限报15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每位申报人作为第一申报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1-3位)不得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如果申报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数合计不超过1项。
(四)审核要求。请项目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的,不予推荐;项目申报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不予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点击“科技计划”-选择“其他”,进入后点击“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申报”进入填报系统。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单位所属选浙江农林大学,不要选教育厅 包括: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承诺书签章扫描件(单位盖章版承诺书上报系统审核过后发放),各学院排序后,匿名版申报书一式五份、学院承诺书 交到文科处,同时上报电子匿名版申报书(命名为学院排序的序号+项目名称+姓名)、项目推荐汇总表 至文科处1165770319@qq.com(详见附件)。
(三)形式审查。申报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归口管理单位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与选题的紧密关联性以及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不予推荐。对把关不严的归口管理单位,将视情压减限额申报数。申请表中应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在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
(四)申报时间。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11月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上午10:00。时间很紧张,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