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为做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按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各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课题的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总结表》。
2、2023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20〕8号)执行。
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23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
5、学院统一上报的检查材料为:纸质《中期检查表》一式1份、《重要事项变更表》一式3份、《中期情况总结表》电子版。
6、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1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