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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连燕华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1日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4号)文件精神、《浙江农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0〕50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申报要求

1.本年度申报类型为青年优秀人才培育专项,资助项目数不超过2项。负责人需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 31 日;

2.申请人未作为项目主持人获得过国家级项目资助;且未获得过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

申请条件、资助额度、研究领域、培育目标等有关规定参照《浙江农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0〕50号)执行(附件1)。


二、申报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项目采取自由申报的形式,学院审查签字后统一报送文科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纸质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2份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于11月30日上午9:00前上交文科处,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1657703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连燕华  联系电话:63718590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0〕50号)

      2.《浙江农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

      3.一级学科目录

      4.《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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