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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编辑:徐睿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1日    点击数:

学院、部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全省社科工作提出的“真”“情”“实”“意”四字总要求,进一步提高省社科联系统省级社会组织研究水平,更好地发挥课题研究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省社科联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凸显研究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聚焦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以及建设变革型社会组织中的理念、方法、机制等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申报要求

1.申报资格。每位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截止2022年610日未结题)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本课题。

2.成果形式与课题管理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立项课题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起算),到期不能完成即作终止处理。

3.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我校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26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https://www.zjskw.gov.cn/)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版块中的“社科课题”进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输入账号和密码(无账号的应先通过注册)登陆系统后进入“课题申报”板块。申报人的具体操作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

学院、部门请于20226月1日前将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汇总报送至文科处

联系人及电话:徐睿6371859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王佳林(0571-87295036)


                                     文科处

                            2022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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