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爱玲,黑龙江人,九三学社社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省151人才第三培养层次。现任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环境法硕士点负责人,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民法学、物权法学、侵权责任法的教学和研究。
目前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侵权责任法视野下的生态利益损害救济研究》。先后主持完成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环境污染损害的政府救助制度研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损害的社会救助研究。主持厅局级课题近10项。
在《学术界》、《云南社会科学》、《环境保护》、《法治研究》、《河北法学》等刊物相继发表论文40多篇,有3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专著《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研究》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