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统一工作部署和《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社发处在前期广泛征集、听取意见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按照“尖兵计划”“领雁计划”“面上项目”三个层次,形成了2022年度社发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1),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原则上只在现有框架下提出修改完善意见。请各学院收集反馈意见后,在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统一汇总并填报《指南意见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14日17: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849944599@qq.com。
科技处:张慧玲,0571-63732747(9292747)
附件:1.2022年度社发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
2.指南意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