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公布。我校共7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3项(主持2项、参与1项),二等奖3项,青年奖1项。一等奖数量和获奖总数均实现翻番。一等奖获奖数量位列省属高校第六,获奖总数位列省属高校第八,连续四届获得一等奖。
我校主持的获得一等奖的科研成果——《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研究:以中国东海为例》,是由我校沈满洪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最终成果基础上形成的一部专著。全书由“总论篇”“基础篇”“主体篇”“评估篇”“治理篇”等五篇21章构成,共45万字。该书以我国东海为例,系统研究了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性观点: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与其他海洋生态保护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替代性关系决定了该制度可以嵌入海洋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之中;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可能存在“一补一”情况但更多情况是“多补多”情况;针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不同尺度要求,可以形成基于全球尺度、专家知识和单位面积价值当量因子及单项服务的海洋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方法体系;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治理是行动者、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行动者赖以交往的行动舞台等要素构成的治理结构。该书被中国工程院院士丁德文誉为“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创新力作”。
我校主持的获得一等奖的另一项科研成果《浙江省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对策研究》,是由我校吴伟光教授团队依托浙江省委、省政府圈选的重大决策咨询类课题所完成的国内最早专题研究省域“双碳”实现路径与对策成果。该成果科学测算了浙江省碳源与碳汇时空分布特征,对不同情景下碳达峰、碳中和时点进行了预测,进而提出了推进我省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制度创新的菜单,并针对学界存在的一些认识误区,提出了碳市场建设的思路和对策。该项目出版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24篇,其中,CSSCI论文12篇、SSCI论文7篇、SCI论文5篇,总被引次数达414次,他引次数377次,有 10件咨询报告得到国家部委、浙江省主要领导及浙江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领导与部门的肯定性批示或采纳,相关研究成果为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大部分已经转化为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与具体实践。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由浙江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奖,该奖项每两年一届。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共299项,其中一等奖60项,二等奖179项,青年奖60项。
(文科处 连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