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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联组织《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

编辑:崔丽春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3日    点击数:

      2022812日,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召开全省社科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会,会议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郭华巍,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先春,党组成员、副主席谢利根,党组成员、副主席徐健,党组成员、副主席范钧,党组成员、秘书长刘东,二级巡视员俞晓光出席会议。我校社科联分会场设在衣锦校区实验大楼310会议室,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社科联常务副主席沈月琴,党委委员、组织部长缪鲁加,以及校社科联第二届理事会部分理事成员和相关学院教师代表近50人参加分会场学习培训。

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郭华巍作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部署的讲话。他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地方综合立法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是以法治思维谋划社科工作总体布局,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科学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的务实举措,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是浙江社科界有力促进“两个先行”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需要。作为一部创制性的法规,《条例》不仅内涵丰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而且特色鲜明,体现了立法创新,具有较高的浙江辨识度,要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特色。

郭华巍要求,全省社科界要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地落实。学习宣传要更加深入,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主要任务来抓,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为《条例》的深入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目标任务要更加清晰,处理好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的关系,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明确推进落实的责任主体;处理好长期与短期的关系,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具体实施办法。责任分工要更加细化,市县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新型智库、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社科普及基地,要加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找准工作定位、细化工作职责,构建大社科工作格局。工作举措要更加务实,围绕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目标,在思想理论高地、一流学科建设、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新型智库建设、话语影响力、公众人文社科素养、社科“浙军”、数字化改革等八个方面聚焦发力。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先春就《条例》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等作了解读。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谢利根主持会议,并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学校社科联将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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