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副省长黄旭明分别在我校环境法省重点学科姜双林老师作为主持人完成的“五水共治法治保障”的研究成果(由省法学会报送的2014年第六期《要报》)“我省水污染防治应加强长效法律机制建设”上作出重要批示:水污染是动态的。严格地说,我们的水每天都要受到在岸上和水上活动的人们的污染。在强力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之后,长效机制要紧紧跟上,包括法律的、组织的、资金的等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措施和建议。
近期,由省法学会委托,学校环境法学科“五水共治法治保障研究”重点课题组先后赴浦江、嘉兴、桐乡等地调研,并就加强我省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法律机制建设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研究成果显示,为了实现水污染控制目标,需通过法律对环境、经济与技术三方面加以综合考虑,要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依法规范政府的治理污水行为,严格技术和水质标准,解决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滞后的问题,推进点源、面源污染同步治理,从而实现从以末端治理为主到以综合预防为主,从以水污染防治为主扩大到污染防治与自然保护并重的改变,进而扩大到对整个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据悉,姜双林老师还受邀在浙江省法学会举办的2014年首期浙江青年法学沙龙上作“依法治理污水、彰显法治力量”主题报告,其研究成果已在省内引起良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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