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在我校环境法学科陈海嵩老师完成的研究成果(由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报送的第14307期公共政策内参)“关于我省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的建议”上做出重要批示,并将该成果转相关部门参阅。
陈海嵩的研究报告就我省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报告提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是新形势下加强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需要,是服务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战略的需要,是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此,一要合理设置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二要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的“三审合一”机制;三要尽快建立适应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需要的法官队伍和专家队伍;四要适度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暨阳学院 陈海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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